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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与劳动法问题你知道吗?

 来源:本站 日期:2018/11/16 

Q1我太太在一家医院已经被聘用护师岗位十年以上,今年刚满五十,医院却要求她退休,这样可以吗

     您好,您的太太连续工龄以及满十年,并且年龄已满50周岁,单位为其办理退休并不存在违法。如果您太太想继续工作,可以办理退休之后和单位协商,签订劳务合同。



Q2一般劳动法有没有要求发薪资的时间不能超出多久或者跨越

     您好,签订劳动合同时有约定发薪日,薪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发薪周期为一个月,如果约定发薪日没有发工资,或者距离上一个发薪日超过了一个月的时间,那就可能有欠薪的行为,需要警惕。


Q3我帮一个老板做装修活做完还欠我两万 现在都过了一年了还没给我 我只知道他电话 姓名 和大概地址 请问我去劳动局告他可以吗 胜算大吗 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他欠我两万 没签合同

     您好,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行政部门会立案调查,是否可以成功维权,必须看调查的力度和专业水平,各地行政部门的能力参差不齐。目前您应该尽可能的收集和工作有关的证据,仅凭聊天记录的证据未必有效。


Q4签了劳动合同是不是到时候就是不想做了按照程序辞职就可以辞职

     是的,辞职申请时劳动者的权力,法律上用人单位时无权控制劳动者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Q5职工投诉未缴纳社保,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单位给进行社保登记,但是未缴费归监察管还是社保征收机构管

      您好,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缴,单位会进行办理,社保征收机构接受到补缴申请会按流程进行办理。主要的监管还是劳动监察部门,如果企业没有补缴,可以继续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