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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个税扣除计算!28个通用问题解析!

 来源:本站 日期:2019/1/11 
2019年新个税上线

无论你是公司代扣还是自行申报,都仅需填写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即可。具体填报方式有四种:

1、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

2、登录税务局网站填写

3、电子信息表填写

4、纸质信息表填写

选择单位代扣的填写相关表格递交单位财务或者HR部门


● APP人脸识别认证注册(仅支持居民身份证)        

操作步骤: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系统;

(2)点击【注册】,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方式,如实填写身份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开始人脸识别”按钮后进行拍摄,与后台公安接口比对会跳转到登录设置界面;

(3)设置登录名、密码、手机号(需短信校验)完成注册;

(4)设置完成后即可通过手机号/证件号码/登录名登录,并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 实名注册指南(大厅注册码方式)适用于所有的证件类型

操作步骤:

(1)纳税人需先到办税服务大厅获取注册码,注册码有限期7天,由6位的数字、字母随机组成;

(2)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系统,点击【注册】,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方式,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3)设置登录名、密码、手机号(短信校验)完成注册,系统对登录名和密码有规则校验,设置完成后即可通过手机号/证件号码/登录名登录,并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 将您的个人信息报予单位,单位会进行统一办理;税局电话12366


个人所得税计算 / 填写

税款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税款计算方法,详细扣除表格请看下图:


例一: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激额:


进一步计算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一直适用3%的税率,因此各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


例二: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腿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激额: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 , 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激有所增高


● 养老、大病、房租、房贷、子女教育…你可能碰到的个税抵扣问题

一、通用类 

1、是否需要每月向扣缴单位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如果有新的信息更新,可以随时通过app提交。

 

2、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原因?

答: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个人填写的个人基础信息与此前扣缴义务人采集的基础信息不一致;电子模板提交时间晚于扣缴义务人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间。


3、模板批量导入后,提示部分导入成功,后续如何操作?

答:请查看导入日志,对于模板的必填项目,如有漏项,会导致失败,日志中有说明。

 

4、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导入时提示:纳税人信息在系统中不存在,无法导入,怎么办?

答: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中的人员信息必须提前在人员信息采集处进行采集,才能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先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导入相关人员信息后,再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首页填写

1、什么是扣除年度?

答:扣除年度是实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与填写时间并非同一概念。本次只采集2019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除年度应填写2019年。

 

2、为什么要提供配偶信息?

答:根据政策规定,个人享受子女教育、房屋租赁、住房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时均涉及配偶的相关情况,有鉴于此,个人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如实提供配偶情况。

 

三、子女教育支出

1、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① 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 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2、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分别填写?

答:填写填表时的就读学校即可。

 

3、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是否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

答:需要。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4、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

 

5、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为50%:50%,以及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四、继续教育支出

1、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条件需要扣除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答:只填写其中一条。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

 

4、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1、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2、如何确定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

答: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咨询贷款银行。

 

六、住房租金支出

1、填报住房租金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2、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住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

答: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一处;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

 

3、公租房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扣除。

 

4、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是否支持该项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七、赡养老人支出

1、填报赡养老人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扣除年度被赡养人已年满60(含)岁(被赡养人包括:①父母;②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是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选择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若属于赡养人约定分摊的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已经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2、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3、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八、其他问题

1、填报电子模板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不要修改、删除和调整电子模板的字段及字段格式;建议用excel填写电子模板。

 

2、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电子模板所列行次不够怎么办?

答:可以插入一行,或者复制一行,在最后一行后粘贴增加行次填写。


3、拿到的电子模板文件损坏后,从哪可以下载新的电子模板?

答: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4、专项附加扣除模板是否可以重复多次导入?

答:可以,不会造成信息重复采集。如果批量导入后,仍有提示导入失败的模板文件,建议可尝试再次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