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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满都是干货--典型社保问题一对一解答

 来源:本站 日期:2019/6/19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近期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将陆续推出“社保问题一对一解答”活动。活动将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高频或有代表性的问题中选出典型问题,进行一对一解答,并面向社会进行发布。现将第一期7个问题择要解答如下:

案例1:

    市民高某反映,因参军入伍时将档案年龄1957年8月改小为1958年8月,导致晚退休一年,无法享受破困企业医保,现要求按照实际年龄享受破困企业医保。

    答:1.《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解决国有集体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郑政文〔2011〕113号)规定的参保条件为:曾在市属国有集体破产困难企业工作,截至2008年12月31日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0周岁,在市属国有破产困难企业工作满15年。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3〕43号)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对参保人员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参保人员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3.经查询档案,高某退休审批认定的出生时间为1958年8月,按照以上政策要求,高某不符合我市破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条件。

案例2: 

    市民马某反映,其子2017年11月通过中原区工人路与互助路交叉口向南附近中国银行缴纳医保费,2018年通过工人路与互助路交叉口工商银行缴纳医保费,其子2017年居民医保缴纳至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2018年缴纳至安阳市殷都区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其子户口在郑州,医保卡缴费均在郑州,但其子目前无法在郑州享受医保待遇。

    答:1.从2017年开始,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征收。税务缴费系统数据是全省联网,在省内有参保信息的都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缴费。但居民在通过银行缴费时,应注意缴费归属地是否正确。建议通过税务部门直接缴费。2.因其子之前在安阳有参保信息,2016年户口转到郑州后在郑州办理新参保,存在两条居民信息。马某通过银行进行缴费,未注意归属地问题,划入安阳的参保信息中。3.目前其子只能通过安阳居民医保享受待遇,在下一年度缴费期时尽量通过税务部门直接缴费,如在银行缴费应留意归属地是否正确。

案例3:

    市民张某反映,其原为服装厂职工,于2016年办理退休,原本每个月18号发放退休金,但2019年4月开始退休金未发放。

    答:1.经核查:张某为灵活就业退休人员,2016年8月在郑州市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发放银行为郑州市建设银行,原登记退休金发放卡已经注销,故无法正常发放退休金。2.5月份计划已维护到当事人的新卡,只要新卡已激活,5月份退休金就可以按时收到,4月份退休金正常情况下5月底补发。3.建议参保人及时开通社保卡银行功能。

案例4:

    市民杨某反映,其于2019年1月将养老和医疗保险从北京转移到郑州。截至2019年5月,其在郑州社保网站、支付宝或者其他途径都查询不到相关信息。

    答:经查询,杨某养老保险已合并完毕,医疗保险转移资金尚未到账,待进一步核实信息表后方可进行合并。建议参保人通过郑州市社保局官方微信小程序“社保小秘书”查询个人社保相关信息。

案例5:

    某市民反映,其已通过村里缴纳两年社保费用,但一直没有发放社保卡。目前其因病住院,无法在医院直接报销,因从未办过社保卡也无法补办。

答:参保和制卡是两个独立的业务,都需要申请。经系统查询,此市民没有历史制卡记录。只要参加居民医保,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未持卡就医,可以待社保卡制出后,持相关报销材料到郑州市内就近社保分局进行手工报销。建议本人关注微信公众号“郑州市社保卡”,查看社保卡线上申办流程,个人也可以线上申办社保卡。

案例6:

    某市民反映,其近期接到陌生电话,称其在异地办理的社保卡被盗用大金额的医疗费,让其抓紧时间到社保局做相应处理,否则会撤销之前所有的参保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此电话内容不属实,请广大群众不要相信,如果对个人社保信息有疑问,建议直接到就近社保分局现场咨询,也可以拨打社保统一咨询电话(68064000)咨询。

案例7:

    某市民咨询,其档案里是女干部身份,非郑州市户口,之前也从未在郑州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现在已到达50岁,目前在郑州一家单位工作,能否正常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答:经职工养老经办管理处核实,女干部退休年龄是55岁,如果能够提供自己是女干部身份的原始人事档案(第三方出具的人事档案证明无效),可以在郑州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建立临时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