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前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1+8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9月起,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新乡、焦作、济源“1+8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实现互认互贷。
根据政策,郑州将都市圈其他城市的缴存职工视同本地缴存职工,在郑州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申请人在郑州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利用郑州大数据平台认定;
在郑州行政区域外的家庭已有自住住房套数,按照在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进行认定。
在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住房的郑州缴存职工,可以比照在郑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应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要求提取申请人出具购房地的户籍证明。
业内有关专家认为,九个城市进行公积金互认互贷是一项制度创新,也是郑州都市圈内部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的深化,对九城房地产市场都具有积极意义。不仅有利于激活楼市内需,增强居民对九座城市的归属感,还有助于加速城市间的资金和人才流动,增加异地置业需求。
同时,不要求贷款职工先取得郑州行政区域户籍。“
都市圈内的缴存职工来郑州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审批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方面,以及在办理借款手续、房屋抵押登记、贷款发放方面享受郑州缴存职工同等待遇。